許多人以為只要我們有充分的愛,愛將獲得勝利並且一切都將變得美好,但經驗顯示並非如此。有時,縱使有著深深的愛,父母仍得無助地看著孩子長成非其所願的樣子,也許生病了、藥物成癮或是發生自殺的悲劇。這些經驗顯示出,除了愛之外,有些其他的什麼是成功的愛所需要的,我們必須去瞭解並跟隨其隱秘的律則。

《愛與律 》愛充滿於律的涵容中愛是水,律是壺由於律的護持容許愛的流動律與愛的配合就像音調有了合聲這樣的愛有了律動有如耳朵受噪音刺激就算解釋過了如果愛沒有和諧律動心靈還是難以調整有些人看待這律動 彷彿是一種我們可以隨意取得或改變的主張.但祂們自行其道祂們運作著,就算我們不瞭解我們不是去創造祂們,而是去找到祂們從祂們的實現去推論像是生命意義與靈魂 這些律則多是隱秘無法直接看到,而在靈魂深處運作著,並且我們傾向於藉由我們的信念、反對、慾望或焦慮而令其晦澀難解。若想要碰觸愛的律則,我們必須抵達靈魂深處。

《接受生命的本然面貌 》我想要從孩子的觀點來開始,說一些關於父母和子女間愛的律則。這些觀察非常基本且明顯,我還真猶豫到底要不要說,然而這些還是經常被忘記的。 當父母給予生命時,他們的作為深刻地與人性和諧一致,並完全地以其本然面貌來成為孩子的父母,他們不能多增加一點什麼,也無法少給一點什麼。父親和母親完整體現他們的愛在另一個人身上,給了孩子他們的全部。因此,第一個愛的律則是孩子接受生命,如其原本被給予的來接受,他們不會少得到一些,也不能期望會有什麼不一樣的。

孩子就是他的父母。如果愛要順利成功,必須孩子肯定其父母的本然面貌,毫不猶豫且不要想像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父母。畢竟,不同的父母可能會生下不一樣的孩子,但對我們而言,我們的父母是唯一的,想要有任何其他的可能性則是一種幻想。以父母本然的面貌來肯定我們父母是一種非常深沉的移動。這意味著我們完全同意父母送給我們的生命與其所帶來的結果,伴隨而來的侷限、以及被賦予的機會、家族苦難的牽連糾葛,厄運和罪惡,或是享受其可能帶來的快樂與好運。 以父母的本然面貌來肯定父母的作為是一種修行。這明白表示我們準備好放棄不切實際的期望,這期望超出或不符合我們父母所真正給予的生命。這宗教性虔誠的肯定延伸到遠超過我們的父母,因此,在肯定父母時,我們必須看得遠超過他們。我們必須通過他們而看到生命本源從遠處傳到我們身上,然後我們必得向生命的奧秘鞠躬。當我們肯定父母時,就領受了生命的奧秘並且臣服於祂。你可以測試這種肯定在靈魂中的效果,藉由想像自己在父母面前深深地鞠躬並對他們說〝以你們和我所付出的全部代價,你們給予的生命傳到我的身上。我接受所有伴隨而來的一切,包括所有的侷限和機會〞。這些句子被確實地說出時,我們就領受了生命真如與父母的本然面貌。心就敞開了,只要做這個肯定,不論是誰都會感覺完整和平靜。 比較這肯定的和其對立面的影響,想像你自己轉身離開父母,說〝我想要不一樣的父母,我不喜歡我的這個樣子〞這是一種什麼幻想,彷彿這樣有可能活出自己而有不同的父母。那些暗地裡說這樣句子的人厭棄真實的生命,他們感到空虛、無力,而且無法找到自己內在的平靜。有些人害怕如果他們接受父母本來的樣子,他們必得接受父母壞的部分,而表現得好像他們可以選擇只接受他們比較喜歡的部分生命。害怕去擁抱整個生命,好的部分也會失去。以父母本然的面貌來肯定我們的父母,我們也以生命本然的面貌來擁抱生命的豐富圓滿。

《獨特性 》還有另一個奧秘涉及於此,那就是感受到我們自己的獨一無二,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些個人獨特的部分,而且這與我們的父母有所不同。無論如何,這也是必需要被肯定的。如果我們清楚地看這世界和我們自己的生命,,然後我們會看到每件事以及我們所做一切都歸屬於一個更大的整體,不管我們要不要做,不管我們贊成或反對,因為我們服務於一個不可知的更大整體。若我們深入這更大的整體,我們會感覺到這服務像是一種任務或召喚,這沒有增加我們個人好的成就,或如果有什麼很糟糕的,也非我們個人的罪惡,我們僅是被召喚來為這更大的整體服務。當我們以這種方式來看世界時,平常的分別心就變得無關緊要了。我將其稱之為大同(The Same)。 The Same 微風輕拂低語暴風疾狂怒吼仍是同樣的風同樣的颯聲

 

同樣的水可洗滌也可讓我們沉溺可承載也可令我們湮沒

 

所有活著的,可用的保存自我和破壞全都是被同樣的力量驅動著

 

那就是了誰又得到不同的呢? 因此,這些是生命的基本狀態。我們會有父母和子女是一個事實。而我們也有某些個人獨特的部分。

《接受父母另外給予的 》除了給予我們生命,我們的父母也給予我們其他的東西。他們餵養我們,照顧我們以及更多的。當孩子們如其原本被給予的來接受,愛會運作得很好。通常,當孩子們願意接受所被給予的,他們會滿足。當然是有例外,這我們都了解,但通常,父母給他們孩子的是足夠的。孩子們可能沒有得到所有他們要的,也不是所有的夢想都可以實現,但通常,孩子們得到足夠的了。 當孩子們對他們的父母說「你們已經給我很多,這樣足夠了,我帶著感激和愛來接受」,如此符合愛的律則。孩子感受到如此,就感受到圓滿豐盛,不論過去究竟怎樣。這樣孩子可以接著說「剩下的,我會照顧我自己」那不也是一種美好的經驗嗎。然後孩子可以加上「現在我把平靜留給你們」這句子的效果可以進入得非常深。孩子擁有了他們的父母,且父母擁有他們的孩子。同時他們可以分開各自獨立。父母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工作,並且孩子們可以帶著尊敬父母的心,自由地去過他們的生活,不再依賴父母。

只要感覺看看在靈魂中發生了什麼,想像孩子對他們的父母說「首先,你們給我的是不正常的,其次,你們給的不夠,你們還是欠我」當他們以此方式來感受,孩子們會從父母那兒得到什麼?什麼也沒有。還有父母會從他們孩子那裡得到什麼?也是什麼也沒有。這樣孩子無法與他們的父母分開,他們的指控和要求就這樣將他們和父母繫在一起,雖然與父母綁在一起,但孩子沒有父母。他們於是感到空虛、匱乏和衰弱。 這是第二條愛的律則 - 孩子們如其本來被給予的來接受他們父母除了生命以外另外所給的一切 。

《孩子的愛 》父母除了給孩子生命,供應孩子成長所需,也將其努力所累積的作為禮物送給孩子。譬如,一位具有繪畫天賦的母親,她可以畫出最棒的圖畫,這是屬於她的,並不屬於她的孩子。如果她的孩子沒能畫得那麼好而感到失望(雖然孩子沒有她的天賦和像她一樣的努力),這就違反了愛的律則。這樣生命無法運行。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財富。孩子們感到有權繼承父母親的財富,當無法得到而感到失望時,這對愛會有傷害。如果他們將所繼承的財富純粹當作是一個禮物,那麼愛會運作得很好。 這一點是重要的,因為這也與我們父母個人的罪惡感有關。個人的罪惡只屬於父母親們,但它常常發生在孩子們身上。出於對父母的愛,孩子承擔了父母的罪惡感且試圖為父母扛起這一切。但這違反了愛的序位。這樣孩子們貿然地試圖去做一些他們沒有權利做的事。譬如,當孩子們試圖去彌補父母們的過失,他們就將自己放在比父母高的位置並且將父母當成需要被照顧的孩子,而孩子好像是父母。 不久以前團體中有一位女士,她的父親眼瞎,母親耳聾,彼此互補得很好。但這位女士覺得她必須要去照顧她的父母親,當排列出她的家人時,她的代表表現出好像她是大的,而她的父母是小的。在排列過程中,她的媽媽告訴她「你的父親一直是被關心的,我自己可以照顧好他。」她的爸爸也告訴她「妳媽媽和我可以一起過得很好。」但這位女士的失望多過於放心,她被縮小成為孩子。那晚她無法入睡,事實上,她經常有睡眠的問題。第二天,她問我是否可以幫助她,我說:「有時候失眠的人認為他們必須要保持警覺」然後我告訴她一個Borchert說的故事,關於一個在戰後柏林的小男孩,他日夜看守著死去的兄弟以防老鼠吃掉他,縱使他已完全精疲力竭了,他堅信自己有責任看守。一位友善的人經過並告訴他「老鼠到晚上會睡覺。」然後這個男孩就睡著了。那天晚上,這位女士也睡得很好。

第三條父母與子女間愛的律則是我們尊重屬於父母個人的命運,並且容許他們去做只有他們可以也是必須去做的事。接受和挑戰

第四條父母與子女間愛的律則是父母是大的,孩子是小的。當孩子接受而父母給予的時候是恰當的。因為孩子得到這麼多,他們會有一種需求想要去達到平衡,當我們從我們所愛的父母那裡接受而無法回報時,這使我們感到不自在。對於父母,我們永遠沒有辦法矯正這種不平衡,因為他們所給予的遠超過我們能夠回報的。有些孩子躲開這種趨向平衡的壓力、責任或罪惡感。然後他們說「我寧可什麼也不接受而免除罪惡感和責任」這樣孩子對父母封閉自己而感覺空虛貧瘠。如果我們說「我帶著愛來接受你們所給予的一切。」愛將會運作得比較好。然後他們可以深情地看著父母,而父母可以看到孩子們是多麼快樂。這種接受的方式達到平衡,因為以這種帶著愛的接受,父母們感到被認可,而他們甚至願意給予更多。 當孩子們要求「你們必須給我更多」,於是父母的心就關閉了。因為孩子們要求,父母的愛就不再能夠自願地湧現。那要求所獲得的只會阻止愛的自然流動。而這些要求的孩子們,縱使得到些什麼,也不會珍惜。

《施與受的平衡 》在父母和子女之間,將以前所接受的付出給他人而獲致施與受的平衡。當孩子們說「我接受你們付出的一切,當我長大的時候,我將它傳遞下去。」這會使父母感到高興。當孩子們以此方式付出時,他們不往後看,他們往前看。那是父母曾經做過的,他們從他們的父母那兒接受然後付出給他們的孩子,因為他們已經得到這麼多,他們覺得有一個壓力要付出很多,並且也能夠這樣做。這就是我想要說的關於父母和子女間愛的序位。

《家族系統 》我們不僅屬於我們的父母,也屬於我們的大家庭,屬於一個更大的系統。家族系統的運作似乎是被一個更高層次的運行所控制,在此之下所有成員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我們可以將之比喻為鳥群。倏然全部的鳥朝同一個新方向飛去,好像每隻鳥兒都依據群體的決定一起移動。在家族系統中,這更高的層次指揮群體運作就像是一個共同的家族良知。這共同的良知原本是無意識的,然而我們可以藉由觀察當我們服從或違反其要求時會發生什麼事來認清其所運行的規律。 經由觀察誰會被這共同良知影響,我們可以得知有哪些人屬於這家族,以及哪些人不屬於。通常,下面這些人是屬於同一個家族系統:‧所有孩子們,包括早夭和死產的; ‧父母和他們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外公外婆;‧有時也包括曾祖父母其中一位。甚至更遠的親屬,他或許遭受了特別困難或不公平的命運。 ‧當家族中的人由於他人的死亡或不幸而獲利時,譬如,父母以及祖父母的前任伴侶。非血緣關係者也隸屬於這系統。

《家族成員的權利 》有一個基本原則是家族系統中每一個成員都有相等的權利隸屬於這個系統。在許多家族中,某些成員被排除在外,也許是某個叔叔,他是家族中的害群之馬,或是沒有人提到的一個私生子。還有某些成員可能會說「我是天主教徒而你是新教徒,作為天主教徒我比你有更多的權利隸屬於系統」或是反過來說「作為新教徒我比你有更多的權利隸屬於系統,因為我歸屬於真實的信仰,你的忠貞比我少,所以你歸屬於系統的權利較少。」宗教已不像過去那麼重要,但其他的事情仍是如此,像職業、國籍、膚色、性別。或是,有時候當一個孩子很早就過世,父母給下面一個孩子取同樣的名字。他們實際上是告訴這個過世的孩子「你不再屬於我們的了,我們有了另一個孩子來替代你。」這死去的孩子甚至不能保有他自己的名字。在許多家庭中,這樣的孩子不被算在排行內,也不再被提起。他們的基本歸屬權被傷害並且被否認。 許多所謂的道德規範,特別是當某些成員相信他們比其他人更好而且把他們自己放在比其他人高的位置上時,其真正的訊息是「我們比你擁有更多的歸屬權」或是當我們說其他成員的壞話並且認為他們很壞,我們正在告訴他們「你擁有的歸屬權比我們少。」在這種情況下,「好」的意思只是我有更多的歸屬權,而「壞」的意思是你的歸屬權比較少。

《後代子孫認同被排除在外的成員 》家族系統中所有成員都擁有同等歸屬權的基本動力不能容忍被傷害。在家族系統中,不論誰被排除在外,系統會產生一個需求要去彌補。這補償動力導致系統中較年輕的成員去代表被排除或被鄙視的成員,而這年輕的成員無法覺察也無力抗拒這種認同。 譬如,一個結了婚的男人愛上了另一個女人並告訴他的妻子他不想再跟她有任何關係。他隨便捏造一些理由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來解決對妻子所作的不公平。後來他和新伴侶有了孩子,而他的女兒無緣無故與他激烈爭吵。這是因為她不知不覺地代表了父親的第一任伴侶並承接了這第一任妻子對父親的恨意,而她根本就不知道父親有過第一任妻子。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隱藏的系統補償力量在運作,新進的年輕成員無意識地為以前受到委屈的前人復仇。 家庭中很多嚴重的官能障礙,孩子們的行為困擾,還有疾病,傾向意外與自殺行為發生的原因在於孩子無意識地代表一個被排除的人並試圖滿足其需求以作為補償。這顯示出家族系統良知的第二特徵,它護衛對於前人的公平正義而造成對年輕成員的不公平。

《解決之道 》當基本的序位被重新建立起來,再把被排除的成員帶進家族並給予其應得的尊敬,較年輕的家族成員就能夠從這種牽連糾葛中解脫。譬如,第二任妻子可以對第一任說「以您付出的代價而我擁有了這個男人,我尊重您的損失,並且我知道您所遭受的不公平。我請求您友善地對待我和我的孩子。」當她們確實地說出來,這樣的句子如實地陳述所發生的事並給予第一任妻子應有的尊重。在家族排列中我們常常看到這第一任妻子的臉龐因此變得柔和並且因為被尊重而立刻變得友善。她的反應顯示出她也屬於這個家族系統。 解決之道也需要這認同了第一任妻子的孩子對她說「我只屬於我的父親和母親,你們之間所發生的事與我無關。」她也可以對她的父親說「您是我的父親,我是您的女兒,請以女兒的身份來看待我。」這些句子也被確實地被說出時,就恢復了基本序位。父親可以看著他的女兒而不再從女兒身上看到第一任妻子,並且不用再面對女兒從第一任妻子那兒承接來的恨意和悲傷。還有如果他仍愛著第一任妻子,他也不用把自己的女兒當成愛人,他可以注視著她並把她當成女兒來疼愛,這樣女兒就解脫了,僅僅只是父親的女兒而已,然後這父親就只是父親了。 女兒也可以對父親說「這是我的母親,我跟你的第一任太太沒有關係。我需要我的母親,她是我唯一的母親。」並且她可以對母親說「我跟其他的女人沒有關係,我跟她沒有任何連結。」只要她代表這第一任妻子,她媽媽可能就不知不覺地從她身上看到其他的女人,然後彼此像情敵一般發生衝突。當女兒說「您是我的母親而我是您的女兒,我跟其他的女人沒有關係,我要您是我的媽媽,請接受我是您的孩子」如此她就回復了這基本序位。 對歸屬之平等權利的傷害也是更多其他嚴重牽連糾葛的原因。譬如,當家族中有一個早夭的孩子時,其他的孩子對於他們的兄弟或姊妹去世了而自己還活著,會有內疚的傾向。好似他們相信因為自己活著而得到好處,因為兄弟或姊妹死了而令其損失。他們會不知不覺地藉由失敗、生病或極端行為,藉由想死的欲望,試圖去彌補這損失,雖然他們自己不知道為什麼。 像這種情況,有些孩子經由告訴他們過世的兄弟或姊妹「你是我的兄弟(或姊妹),我尊重你作為我的兄弟(或姊妹),你在我心裡有一個位置,無論過去如何,我向你和你的命運鞠躬,並且我接受自己命運所帶來的一切。」如此就能夠恢復愛的序位。這些句子給予過世的兄弟或姊妹一個尊重,而活著的孩子就能夠沒有愧疚地轉身面對自己的生命。

《魔法般的信念 》對等平衡的需求動力造成疾病的背後,有一個魔法般的信念在作怪,即相信當我們自己把這些承擔起來,就可以解除我們所愛的人的痛苦和不幸。譬如,孩子的心靈常常告訴某一個他所愛的人(疾病的根源,真正生病的人)「我寧可生病,也不願你受苦。我寧可自己死去,也不願你死去。」或者是當母親由於系統的拉力而想死,有時候孩子在這種魔法般信念下,會認為他們的犧牲可以讓母親留下來,而自己去自殺。 厭食症通常有這種動力,一個厭食的孩子慢慢消瘦直至死亡。經常這種案例所證明的結果是,這種厭食症的孩子在心靈裡對父親或母親說「若我消失了,比起你死去,會比較好一些。」這是一種深沉、天真的愛,但孩子的死真的能拯救父母嗎?當我和一個厭食的孩子工作時,我讓他們大聲地說出這些心靈裡的句子。他們可以注視母親或父親的代表的眼睛並且說「我寧可自己消失也不讓你死去。」當孩子注視著她的母親或父親直到她真正看見他們,她沒有辦法說這些句子了,因為她會看到由於她死去,父母親會垮掉。孩子魔法般的信念完全忽視了父母也愛孩子的事實,且父母會強烈地拒絕這種犧牲,而這信念也忽視這樣的犧牲是沒有價值的事實。 當母親在生產時過世,她的孩子會難以擁抱生命。有幫助的做法是讓這孩子注視著母親的代表說「媽媽,我看到您付出嚴重的代價而我可以有生命。我接受您給我的這個生命,我會用這個生命來做一些好事。請安息,我會好好地活著,這樣您的犧牲就沒有白費。」以此方式來接受生命,比起孩子盲目的愛而說「媽媽,因為您死了,我沒有辦法好好地活著,我也感到愧疚。」前者的愛是在一個較高的層次,較高層次的愛要求我們放棄這魔法般的信念,魔法般的信念認為若我們犧牲自己就可以改善父母生命的進程,而較高層次的愛要求我們轉換這盲目的愛,療癒這盲目的愛所造的永劫回歸。魔法般的信念和孩子盲目的愛讓他們自我膨脹而有優越感,一個孩子真的會去相信他的疾病和死亡可以免除父母的疾病和死亡。而真正的謙卑就可以讓我們放下這種自我膨脹的優越感。

《男人與女人 》我現在想要針對男女關係中愛的序位來談,這是一個與我們關係密切的主題。很多人會感到難為情,好像這是一些該被保密的事。真正讓男人與女人有所不同的,常常是被小心謹慎地隱藏起來,或者我們可以說這是受保護的,是我們最容易受傷的地方,會感到羞恥,而羞恥心保護珍貴愛情的純潔,這也是我們最脆弱的地方。有時候人們以貶抑的口吻來談論「人類的性趨力」卻忘了這是基本的生命力、最深沉的內在動力,那引導著生命並確保生命的延續。不管我們是否願意,這力量徵召我們為其服務。如果結婚生子真的是一種基於理性的決定,將沒有人會去做。人們會去做是因為自然的原創力在性行為中表達了自己。由於這趨力,我們深深地與世界的心靈和諧一致。性趨力是最大的因素,所有其它動機和理性的考量比起這慾望背後的動力要來得遜色。 男人和女人間愛的法則的第一要件是男人承認其缺少並需要女人擁有的那一部份,而且不管他多麼努力,都無法實現女人已經擁有的。同時,愛也需要女人承認其缺少並需要男人擁有的那一部份,而且不管她多麼努力,都無法實現男人已經擁有的。那表示雙方都感到不完整,並且承認了這一點。 當一個男人承認他需要一個女人,並通過她而成為一個男人;當一個女人承認她需要一個男人,並通過他而成為一個女人,然後他們共同的需要深刻地將彼此連結在一起,正好是因為他們承認互相需要。而且男人與女人的結合容許男人從他的伴侶那裡得到女性的特質作為禮物,而女人從他的伴侶那裡得到男性的特質作為禮物。

在某些圈子裡,男人被鼓勵去發展自己內在的女性特質,女人被鼓勵去發展自己內在的男性特質,他們認為這是好的。但請想像一下這樣的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結合,因為他們不需要另一半,那他們的關係會有多深?如果雙方都沒有去發展相反性別的特質的話,他們對另一半的需求就會將他們連繫在一起。

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連結 >>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完全感知到另一半作為女人和男人性別的特質時,然後他們愛的結合在他們之間創造了一個不能被分開的連結。這連結與許多教派對於不可解除婚約的道德規範大不相同。這樣愛的連結意識與婚姻和任何儀式或典禮都無關。我們透過它的影響認識到這連結的存在,例如,如果人們輕率地離開曾以此方式連結的伴侶,然後他們會難以維持任何新的伴侶關係。新的伴侶會感知到這個連結並且不能自由地對新伴侶有所要求,也會變得無法完全開放而易受傷害。例如,一個女人暗中感覺到自己優於新丈夫的第一任妻子,而且確信自己比丈夫的第一任妻子可以讓他更幸福。然而,幾年過後,她變得無法與他有親密感。這樣,她下意識地感知到他和第一任妻子的連結,同時她自己表達出對於第一任妻子的忠誠,她也失去了丈夫,正如這第一任妻子以前做過的。

 

在家族排列中,我們經常看到第二任妻子與她的新丈夫保持一點距離,好像她沒有辦法完全地接受他,因為他已經與另一個人有了連結。我們也可由其影響來認出連結的深度。通常,與第一個愛人分手是最難過和痛苦的。與第二個愛人的分離通常比較容易一點,和第三個分手又更容易一些。連結與愛是不同的。有時候甚至只有很少的愛但連結很深,或是有偉大的愛而連結很少。連結是經由性行為而產生的,因此,經常因亂倫和強暴而產生連結,如果一個強暴或亂倫的受害者希望以後仍可與伴侶有深的連結,他(她)必須以一種好的方式來看待這第一次的連結,當它被承認,雖然也許這第一個是一個強暴犯,若被給予應有的尊重,那麼可以緩和這第一次連結的負面影響。當第一次的連結被憎恨並視為可恥的事,這會打擊到以後在更好情況下再度產生連結的能力。

<<層級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愛的結晶就是他們的孩子。在孩子們之間也有一個隱藏的次序來支持愛的流動,家庭中有其層級次序。家庭中的層級次序是依據時間的先後順序,也就是說,先到的比後到的有優先的位置。在一個家庭中,父母是先於孩子們的,作為男人和女人以他們彼此的愛建立了家庭,他們的愛是比作為父母對孩子的愛還要早發生的。在某些家庭裡,孩子們吸引了父母全部的注意力,在這樣的家庭裡,父母們不再將伴侶關係擺在第一位,而是以作為父母為首要,這樣他們的孩子通常會受苦。當父母們作為男人和女人將他們彼此的愛保持優先,孩子們通常會感到非常舒適和滿足。像這樣的家庭中,父親隱微地傳達這訊息給孩子「我以你本來的樣子來看你,但我也在你裡面看到了你的母親,並且經由你,我更加愛慕並尊重她。」母親也傳達這樣的訊息給孩子「我以你本來的樣子來看你,但看見你讓我想到我有多麼愛慕並尊敬你的父親,因為我在你裡面也看到了他。」並且父母親對彼此傳達這樣的訊息「當我看著我們的孩子,我更加愛你並敬重你。」然後父母對孩子的愛是他們作為一對伴侶的愛之延續,父母之間對彼此的愛保持優先,那麼孩子們會感到自由。

現今有很多家庭是第二或第三個家庭,例如,當這男人和女人有先前的關係並帶著孩子進入這新的關係中,這時候的優先次序是如何呢? 父母們是先成為自己孩子的父母,然後才互相成為伴侶的。他們對孩子的愛並非他們作為一對伴侶的愛之延續,因為他們成為伴侶之前已經是自己孩子的父母了。像這種情況,新的父母必須承認對孩子的愛優先於對新伴侶的愛,並且最大的愛和依附要流向孩子,很自然地在孩子裡面,對前任的伴侶也是一樣。只有在這個時候,在鏈結的終端,這愛和依附才能流向新伴侶。若父母雙方可以接受這愛的層級次序,他們的愛就會滋長。 但如果當這對新伴侶的一方對另一方說:「我是第一位,優先於你的孩子。」這樣會危及他們新的愛且無法維持長久。當一對伴侶帶著孩子進入他們新的關係,然後有了他們共同的孩子,這先後次序是他們首先是自己原來孩子的父母,然後是伴侶,再來是他們共同的孩子的父母。伴侶們能夠尊重這自然的時間次序與其對關係的影響則可避免並解決伴侶關係中的許多衝突。 如此,我已簡單地勾勒出一些更重要的愛的法則,我們可以在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運作中觀察到。順道一提,可能對於沒有孩子的伴侶們有用,包括同性戀伴侶,這愛的序位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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